上星期六,我們一同往北海岸走,到洋豆子去喝喝咖啡,
去金山老街逛逛,還順便吃了鴨肉當午餐吶!
和我們一起去的,是Q先生的國小同學,
在和她談話之中,我竟然深沉的和她說出,
女生呀!千萬不要養成在吵架時說分手的習慣。
看到她,就好像看到自己一樣,
有時候當我靜下心來想,總覺得是社會結構改變了,
所以人的心也改變了~
想想早期,女權意識沒有這樣高漲的時候,
女孩子還處於不需要念太多書的年代,
雖然被壓抑了才能,但確實有很多美滿穩定的婚姻關係,
我並不是提倡女子無才便是德,畢竟我也不是那樣的女子,
只是越來越像歐洲的我們,讓婚姻、少子化、家庭功能失調充刺在我們生活中。
我漸漸懂了以前師母對我說的:男女之間是永遠也不會平等的,
因為女人追求的平等,其實規則仍然是男人訂出來的,
為何不善用女性的特質與男性達到相對的平等。
如果,我們一直要像個男人一樣,和對方一較高下,那爭執一定是沒完沒了。
一直以來,和Q先生交往5年的我,總因為很多的因素,
所以總是習慣在爭吵時說分手,起初Q先生會真的很難過,
但,這分手說久了,人卻還不走,充其量也只能說是吵架,
吵架的時候拿分手當武器,久了就不痛不癢,
就像Q先生說的,說久了就有一天會成真,
隨著年紀的增長,我漸漸悟出許多道理,
和他之間,慢慢學習用提醒溝通、代替爭吵,
這段時間下來,我們不再相敬如賓,而是真誠的關懷,
雖然,不敢說所有的問題都能解決,但至少可以試著再度相信彼此。
就如同林語堂先生,在其婚姻經營之道中所謂的「讓」字訣吧!
這『讓』不單是男人要懂得讓女人,而女人也要懂得得理要饒人。
兩個人的相處,真的是條漫長的路..........
P.s:上星期六是4/25,Q先生又再度追平我的年齡哩!!哈哈~生日快樂唷~
- Apr 27 Mon 2009 11:22
【不要把分手當成習慣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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